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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让立法避免沦为花瓶

2018年11月27日 11:4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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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为立法而立法,更不能让所立之法沦为花瓶、摆设。必须从问题入手,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就立什么法,针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精细化”立法
立法工作,必须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忽略了问题需求,既是浪费立法资源,也不可能立出高质量、有操作性的法。图/视觉中国
田成有
财新网“成有论法”专栏作家。云南富源人。云南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云南财经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副院长、云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现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出版过《法官的人生》、《法官900句忠言》、《法官的修炼》、《守护正义》等专著。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成有)问题导向是新时代的最强音,也是开展立法工作的方法论。

  问题不同,对立法的需求当然也不同。以问题为导向,是开展立法工作的首要前提,也是检验立法工作是否有特色,法规是否有质量的重要基础。不能为立法而立法,更不能让所立之法沦为花瓶、摆设。必须从问题入手,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就立什么法,必须针对问题立法,针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精细化”立法。

  什么问题最突出,最需要法律加以调整和规范,就应该把着力点放在哪。立法工作,必须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忽略了问题需求,既是浪费立法资源,也不可能立出高质量、有操作性的法。评价立法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要看是否找准了问题,是否把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突出问题、具体问题作为切入点、着力点,是否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切、矛盾焦点最集中的现实问题进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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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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