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董登新)曾几何时,增值税与营业税成为我国企业的两大主体税种。由于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为了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中国从2011年开始小范围试点营改增改革。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是我国企业税制改革跨越的最重要一步。
所谓“营改增”,通俗来讲,就是把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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