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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立法泡沫,当严把“立项”关

2019年10月08日 11: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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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项目来源的主渠道是政府,绝大部分立法立项都是由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来源比较单一。有些部门申报项目不是围绕中心工作,不是从民众需求出发,而是把立项看成是炫耀某种政绩功劳的表现
田成有
财新网“成有论法”专栏作家。云南富源人。云南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云南财经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副院长、云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现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出版过《法官的人生》、《法官900句忠言》、《法官的修炼》、《守护正义》等专著。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成有)一年一度的立法计划编制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一部法规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一部法规为什么能被立项?在讨论地方立法计划、规划,审议地方法规时,这样的问题经常被触及。

  法规从产品到作品再到精品,法规的质量高不高,往往与立法的立项息息相关。立项,是地方立法启动或准备的关键步骤,是否列入立项,决定了是否启动立法。

  能立项的法规,不仅关系到法规的数量,更关系到法规的质量,对于立法体系建设起着先导作用、示范作用,能确保立法的目标和方向的科学性、有效性。将立法质量的关口前移,过好地方立法“立项”关,慎用立法手段,降低立法泡沫,有利于遏制过度的立法政绩冲动,激活有限的立法资源,防止不良之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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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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