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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拦撞人老人离开被索赔,又一起电梯劝烟案?

2019年11月29日 11:3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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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一套人为建构的秩序,但法律的根基不应脱离普罗大众的生活日常
邓学平
邓学平律师,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曾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辞职做律师后,代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红色通缉令海外引渡等影响较大案件。在《读书》《法学家茶座》《犯罪研究》等发表大量专业论文。著有《法影下的中国》,同时是《精英的浮沉——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一书的主要作者。

  【财新网】(专栏作家 邓学平)一纸法院传票,让满腹委屈的孙女士再度陷入焦虑之中。据媒体报道,家住河南省信阳市的孙女士,因为看到小区老人郭某撞伤一名男童后试图直接离去,遂上前拦阻并与老人发生了争执。熟料老人不久后突然倒地死亡,死者家属一怒之下将孙女士告到法院,要求后者赔偿40余万元的损失。据悉,该案将于12月12日正式开庭审理。

  老人去世,家属的心情可想而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乃是人之常情,也是法治社会的常态。因此,苛责家属起诉维权实无必要。但问题是,一方死亡是否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法律责任?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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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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