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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大空” 社会科学普及的“法外之音”

2019年12月03日 16:5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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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好、普及好当今的社会科学,要放在对中国变化着的社会实际问题的关注上,而非对一般性、普适性的“宏大”理论和曾经不可动摇的真理把握上
田成有
财新网“成有论法”专栏作家。云南富源人。云南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云南财经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副院长、云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现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出版过《法官的人生》、《法官900句忠言》、《法官的修炼》、《守护正义》等专著。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成有)日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通过了《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主体、普及内容和形式、组织实施、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继宁夏、广东、福建、山东、河北、湖南、江苏、青海、河南、广西、江西、山西等省份后,云南省人大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制定的又一地方性法规。

  法规的出台,凝集了很多人的心血,从起草、调研、论证到通过等各个环节,有很多争议和看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希望通过后的这部法规能发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应有作用,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真正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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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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