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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锦萍:如何理解武汉慈善总会27亿元善款上缴财政

2020年02月13日 14:0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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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慈善总会等机构是被指定为政府接受社会捐赠的渠道,政府的委托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五家机构的身份模糊。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以往实践,政府及其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是可以接受社会捐赠的,只是需要让公众明了这一行为的性质和具体的路径,同时也需要恪守接受社会捐赠之后的相关行为规范,其中专款专用和信息公开至关重要
2020年02月13日讯,内蒙古各界捐款捐物抗击疫情。图/截自央视视频
金锦萍
北大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副所长。1990年入学北京大学,先后取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专长研究社会法、慈善与非营利组织法、信托法和民商法学。

  文|金锦萍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

  一则新闻又引发舆情。具体内容如下:

  武汉市慈善总会作为民政部指定的五家接收捐赠的单位之一,主要负责接收捐款和通用物资。为做好慈善捐赠工作,武汉市民政局制定《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捐赠工作规程》,制发《关于加强新型肺炎防控社会捐赠工作管理的通知》,规范应对疫情的社会捐赠管理。1月23日以来,累计向社会发布接受捐赠款物情况的公告8期,捐赠款使用公告2期(涉及资金14.35亿元,含定向0.47亿元),实现全额全程公开。截至2月2日12时,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捐款共计30.226197亿元,并于1月27日起分4批上缴市财政,累计划转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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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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