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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成有:法律中,太多“应当”只会形同虚设

2020年04月02日 09:2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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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立法中,对“应当”的规定很多很多,对制裁的规定却很少很少。如此下去,“法律不长牙”,“法律不戴剑”,太多的“应当”也就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
田成有
财新网“成有论法”专栏作家。云南富源人。云南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云南财经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副院长、云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现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出版过《法官的人生》、《法官900句忠言》、《法官的修炼》、《守护正义》等专著。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成有)法律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而规范通常划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法律用语通常用“应当”、“不得”、“可以”等词语进行表述,以描述在什么情形下,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可以做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应当”一词使用频率是很高的,“应当”有如下几种用法:表示一种建议。如“你应当做老师”,表达某种期许或要求;表示一种命令。如“你应当在五点前完成”,表达某种理应实施的行为或动作;表示一种责任或义务,如“你应当依法纳税”,表达告知某种你应当注意或完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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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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