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徐高)
摘要:
依照主导权是在财政还是货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方式分为“财政主导”和“货币主导”两种模式。在“财政主导”模式下,货币政策从属于财政政策,是补财政收入窟窿的“钱袋子”。而在“货币主导”模式下,货币政策独立于财政政策,可以相对自由地调节货币增长。1995年之前我国处在“财政主导”模式下,“财政赤字货币化”时有发生,货币增长和通胀因而时常失控。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我国“货币主导”的财政货币协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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