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汪路)我们先讨论一个相关问题:电信欺诈、金融欺诈等老百姓深受其害、深恶痛绝的社会问题,是诚信问题还是违法犯罪问题?现在社会上不少人把这归为诚信问题,以为这主要是社会诚信出了问题,是实施欺诈的人道德诚信水平低下,才出来诈骗的。这个思路和逻辑,与泛化信用是相通类似的。似乎说得也有道理,其谬误在哪里呢?
判断一个事物需要依据其主要特征。欺诈是一种违法犯罪,肯定符合违法犯罪的主要特征,是毫无疑问的。那么欺诈是否也具备诚信这个概念的主要特征——明明白白的同意、承诺或诺言——呢?显然不具备。因为在欺诈行为中,实施欺诈者对欺诈对象如果有承诺的话,那从一开始就是假的,并不是诚信概念中的真实的、不是被胁迫的承诺。怎么能将欺诈问题说成是诚信问题呢?唯一能让欺诈也说得通是诚信问题的,就是借助于泛化信用的理论和逻辑。这种荒谬的说法之所以有市场,部分原因在于,相关具有较大话语权的公权力部门需要借助诚信信用这个筐来甩锅,以减轻打击违法犯罪不力的压力。广大善良的百姓,可不能被带到沟里去啊。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