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张志杰)
一、金融机构有理由担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参照适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新规”)时隔五年后的修改引发热议,新规将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从未偿债务24%、自然债务36%两道拉到四倍于LPR的一道,以消费金融为代表的业内人士担心业务受到影响的声音此起彼伏,其中担心被新规波及的主体有严格意义上的持有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也有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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