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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专栏作家 唐大杰)个人所得税纳税地问题看似微不足道,却是税收理论的重要问题,也是关乎纳税人利益的关键问题。笔者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赋予纳税人自行选择纳税地的权利。因为自选纳税地可以鼓励回馈家乡,促进地区发展平衡。还可以培养纳税人意识,关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更符合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符合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的。
个人所得税纳税地问题看似微不足道,却是税收理论的重要问题,也是关乎纳税人利益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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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挺好的,地方政府无序竞争性减税的问题如何避免
要求买房子有同等资格,同税同权,那得交够几年的税吧,只交了一个月就要求和交了一辈子的同权,是公平还是不公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