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21年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21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刊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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