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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试点如何破局

2021年11月05日 13:4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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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预计,房地产税改革总体将依循“房地分离,先地后房,以地为主”的原则,深圳和杭州将分别作为一线和二线热点城市代表列入首批试点
以土地增值税模式破局房地产税试点,抓住了中国房地产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现状,逻辑清晰,法理充分,具有正义性。图/视觉中国
罗高波
城镇化研究学者。美国南加州大学政策、规划和发展学院房地产开发硕士,同济大学建筑管理工程学士。逾20年城镇化、区域经济、战略规划、设计管理、地产开发、工程总承包和基金投资跨行业工作和管理经验,拥有美国Countrywide、金地集团、北京城建、中信集团等中外不同类型企业和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美国等不同国家/地区跨学科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双重背景。2017年出版专著《中国城镇化——历史借鉴、国际融合与本土实践》,并作为机构推荐作品参选第十八届(2018年度)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评选。

  【财新网】(专栏作家 罗高波)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酝酿、讨论、筹备逾20年,万众曙目的房地产税终于即将揭开神秘的面纱。

  2021房地产税试点 VS 2011年房产税试点:

  房产税深化扩围还是探索一条新路?

  2011年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主要借鉴欧美房产税模式。欧美房产税法律基础是土地和房屋所有权一致,一般每年(部分州按每月、每季度或半年)按照房地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主要用于民众所在社区的教育(学校、图书馆等)及公共服务支出(治安、绿化等),类似于国内学区房的概念,是城镇化成熟期房地产保值增值工具,而非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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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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