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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产能过剩更应突出问责

2013年10月16日 11:20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政府年内第七度强调治理产能过剩,但在缺乏问责机制的情况下,规划做得再好,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安邦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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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胜市场】(财新专栏作家 刘枭)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根据意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以及船舶行业是此次治理产能过剩的重点,国务院专门拟定了分业政策,针对行业特点,开展有选择、有侧重、有针对性的化解工作。

  国务院的这一指导意见,已经是中国政府年内第七度强调治理产能过剩相关工作了。早在年初,工信部、发改委等十二部委便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推进八大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在5月,发改委、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把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提供新增授信;7月至9月,工信部公告了三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涉及炼铁、炼钢、焦炭等19个行业;再加上此次指导意见,以及传闻中很快出台的化解产能过剩总体方案,今年中国政府对于治理产能过剩相关工作可谓落足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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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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