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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注册制不能少了诚意

2015年12月30日 14:10 来源于 财新网
2015年《证券法》的修订工作,在IPO注册制上并无实质性的进展,在刑法的修改和集团诉讼制上毫无动静,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构上,也无实质性的开拓

  【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涌)股票发行注册制真的要来了,但是,疑虑仍然挥之不去。

  所谓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对于审批制和核准制,起源于美国1933年《证券法》,它是指监管者强制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进行信息披露,企业只要进行了信息披露,并在证券监管部门注册,即可公开发行股票,监管部门无所谓许可与否之权。

  股票发行(IPO)注册制表面上是证券发行的程序问题,但实质是一场釜底抽薪的金融体制改革。它的深刻意义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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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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