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永伟)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已经是第三年教《法律经济学》这门课了。作为一名经济学人,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讲这门课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很忐忑的。当时有很多规矩我不懂,上来就自称是“法盲”,后来才知道在法学院,“法盲”这个词是送给德高望重的人的,而我至多只能算个“法律的门外汉”。幸运的是,在我踏足法律经济学这个行当后,有很多机缘巧合让我这个“门外汉”向“法律之门”里面多看了几眼——三年里我作为专家出过庭、审查过案件、提交过修法建议、参与过论战、在中英文法学刊物上都发表了论文,也带过了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尽管现在我还是在“法律之门”外面,但我至少确知了它也一直为我这样的经济学人所开。所以,今天当我再次站在这儿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心里也有了些许的底气。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