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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战的经济分析

2018年07月05日 10:1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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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征关税对进出口国均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贸易顺差、贸易逆差、贸易平衡之类的概念存在不当认识
冯兴元
1965年出生于浙江宁海。 现任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导;中国社科院中小银行研究基地副秘书长; 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 华人哈耶克学会成员;北京市海淀区和谐社区发展中心学术委员; 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政府制度创新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九三学社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 九三学社北京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欧洲研究会会员、德国分会会员; 《西方现代思想丛书》主编;《秩序理论与经济学丛书》主编和 《西方经济与社会科学精品丛书》主编等。

  【财新网】(专栏作家 冯兴元)“贸易”是基于和平的交换,“战”则是涉及暴力的冲突。正因为如此,“贸易战”一词属于一种不可能的组合,是一个矛盾体,是“圆的方”,“方的圆”。所谓的“贸易战”,其实是指涉“反贸易战”。不过,既然大家用惯了,就约定俗成,暂且继续用“贸易战”这一表述吧。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北京时间2018年3月9日签署钢铁和铝关税公告,对进口钢铁征收25%的关税,对进口铝产品征收10%的关税。他又在2018年6月15日宣布对来自中国的500亿美元进口产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包括“中国制造2025”中包含的、“对中国未来经济增长有利却将损害美国和许多其他国家经济增长的新兴高科技产品”。而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则于16日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以此做出报复和反制。6月18日,特朗普又宣布,将另外针对价值2000亿的中国商品加征10%的额外关税;如果中国政府再反击,美国会再另外追加2000亿美元的额外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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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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