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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怎么收,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一些国际经验

2019年03月12日 10:2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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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理、透明且充分考虑住房所有者支付意愿和能力的土地使用权界定和续租模式,对于房地产税工作的展开也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保障促进作用
包特
包特,2006年获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2007年获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2012年获阿姆斯特丹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经济学助理教授。研究兴趣为实验经济学,行为金融,合约理论和房地产经济学。研究论文发表于Economic Journal, 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等国际期刊,和《经济研究》、《世界经济》等国内期刊。曾获Emerald出版集团年度“杰出图书章节贡献奖”和钱学森城市学金奖提名奖。

  【财新网】(专栏作家 包特 特约作者 戴芸)在正在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再度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虽然房地产税立法的呼声存在已久,但从它这次直接出现在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列为人大今年力图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的立法工作,我们有理由相信,房地产税正式立法推行的一天,已然可以计日而待。

  从对政策的预期影响来说,大多数人应该不会反对,房地产税是一种各国常用的用来调节房地产价格,以及由住房资产的价值波动带来的财富不平等性的有效手段。但同时,要确保房地产税的实施可以达到立法和政策的初衷,执行层面的精细设计和配套政策的有效保障也非常重要。对此,我们希望通过对自己生活工作过的两个国家:荷兰和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税制度的介绍,介绍一下西方国家已有的房地产税较为成熟和成功的经验。同时,也希望通过介绍西方相关的住宅土地使用权有关的立法,帮助思考中国相关立法和实践领域有哪些可以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住宅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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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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