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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改革落地 医保共济能力提升是关键

2020年08月28日 13:11
门诊统筹和职工医保个账的改革根本在于通过共济来全面加深医疗保障,将利好医疗机构但利空药品零售

  【财新网】(专栏作家 赵衡)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这意味着原先一直悬而未决的门诊统筹和个账改革最终明确了方向:从筹资和保障这两个角度全面提高医保的共济功能,从而提高医疗保障的深度。

  首先,《意见》明确了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慢病入手,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逐步提高并逐步扩展到其他病种。“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各地可探索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部分需要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随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探索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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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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