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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宏观经济形势与破产法修改

2021年08月03日 10:0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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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制度将成为下一阶段破产法的主流趋势,因而重整制度的完善改革、重整制度的精细化、重整程序的整体优化非常重要
李曙光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联席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终身外籍会员。曾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企业破产法》、《国有资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等立法起草工作。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曙光)我想要分享的内容是“宏观经济形势与破产法的修改”,主要讲三个观点。

一、当前经济形势与破产法修改的关系

  今年上半年的经济数据7月15日刚刚公布,中国今年第一季度GDP增长18.3%,第二季度GDP增长7.9%,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5321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7%。从全世界范围来看,这一增长速度都是非常快的。2021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收入117116亿元,与2020年相比增长了21.8%,与疫情发生前的2019年相比增长了8.6%。从全球经济数据来看,据IMF测算,2021年全球经济增长率将达到6%,这是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的最高经济增长率。这是否意味着全球经济开始复苏或者中国经济要回到高速增长的模式呢?我不这么认为。这些数据并不是现实经济的完全反映,现有的经济数据后面隐藏着一些问题,中国经济增长率之所以如此之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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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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