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李曙光:破产法是逃债工具吗

2021年01月04日 11:16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破产法对所有债权债务关系都要公平公正清理,要保护各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绝不是逃债的工具。不能利用破产法的一些制度缺陷而将其当作一个工具来使用。实际上,现在市场上也出现了许多对于破产逃债的担忧
李曙光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联席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终身外籍会员。曾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企业破产法》、《国有资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等立法起草工作。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曙光)破产法是逃债工具吗?我主要谈三点。

  一是谈谈2020年的三个特别。

  第一个特别,2020年是非常特别的一个年份。

  2020年初疫情暴发开始,这一年就与破产界密切相关。在疫情背景下,大量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也有许多企业从正常经营企业转为困境企业,出现了大量的特殊资产处置问题,各方面与破产相关问题不断涌现。在这么特别的一年,中央政府和我们每位市场人士都非常关注两个重要的方向: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翔宇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