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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疫情、破产法与生命的本质

2020年09月27日 11:1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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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死亡面前挣扎是人的本能,也是困境企业的本能。问题是,我们破产人处置困境企业的不良资产时,会考虑生命的本质问题吗?
李曙光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联席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终身外籍会员。曾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企业破产法》、《国有资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等立法起草工作。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曙光)新冠肺炎疫情深重时,人的生命的本质逐渐显现:大多数人每天在封闭的社区活动,做着饭菜,叫着外卖,父母推着婴儿车让孩童晒晒太阳,老人们扎小堆聊聊天,生活这么平淡而无味,柴米油盐酱醋茶忙活,房车票妻孩五“子”烦恼。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强调“自我”的观念。他解释道,自我是这样一个实体,“这个实体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只是思想”。而大多数人的思想,在肆虐的疫情下,想到的就是简简单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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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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