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吴飞) 2012年年底,最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全面收紧了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适用。可以预见,今年新法生效后,常年使用劳务派遣的企业将面临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的标准过高、刚性过强的标准用工机制,是社会各界争议的焦点。作为替代,劳务派遣井喷发展,从2008年人保部公布的2700万,上升到2011年全国总工会公布的6000多万。
企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如此强烈,从立法上限制供给,将使巨大的需求流向其他的用工方式,甚至是非法用工。不难想见,企业的应对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维持原有的用工制度保持不变;另一种是一刀切实现标准劳动合同用工。前一种很可能导致非法用工,后一种将提高用工成本,都不是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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