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尚希)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作出的决定对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与此密切相关的是税收法定问题。
依法治国要从税收法定开始
税收法定与国家治理法治化有内在的逻辑关联,可以说,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依法治国,要从税收法定开始。
社会秩序源自于生命财产权的保护。而其中的财产权却与税收紧密相连,具有无偿性的税收既是对个人、企业财产权的否定,意味着经济社会主体必须让渡部分财产权;而出于公共目的的税收同时也是对个人、企业财产权的肯定,经济社会主体的财产权保护要靠税收来支撑。但这两个方面是不对称的,税收对财产权否定带来的“痛苦”与税收对财产权肯定所带来的“快乐”并不像1+1与2那样的关系,一目了然。这种不对称产生的不确定性极易导致经济社会主体行为的不稳定和短期化,从而引发公共风险。因此,税收法定就成为防控这种公共风险必不可少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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