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任清)有长者曾于2013年底预言,国际经济法在中国已迎来黄金时代。即将逝去的2014年对此作出了绝佳注脚。
WTO法热度不减,中国稀土案、美国双反案、欧盟海豹案、欧盟成本调整案等大案牵动人心,国务院发文力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让法律人大受鼓舞。
作为国际经济法的另一重要分支,国际投资法也日益从书斋走向实务,曲高但不再和寡。首先是缔约活动如火如荼。中美投资协定完成了七轮密集谈判,在文本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有序展开,中加(拿大)、中坦(桑尼亚)投资协定生效。投资协定谈判还进入最高层的视野,中美两国元首将其视为两国经贸关系中的“最重要事项”。从国际上看,联合国贸法会通过《投资仲裁透明度公约》,欧加完成CETA谈判,TPP谈判趋近“收官”,新一代投资协定的面貌逐渐清晰。部分国家持续反思或批判投资协定尤其是其中的投资仲裁条款,所指出的问题需要正视。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