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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衍大众的南北车“内幕交易”公告

2015年01月19日 13:25 来源于 财新网
相关自查临时公告充满衙门文风:通篇只是简单武断地宣布各位高管是清白的,对于实质性的关键情节却只是一笔带过,让人生出更多疑问
吴谦立

财新网“大谦视界”专栏作家。美国波士顿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为美国某基金经理,负责全球宏观性投资。

出版过《公司治理:建立利益共存的监督机制》和《公平披露:公平与否》,以及译著《财务骗术》《拯救日本》《社会关系》,在《中国改革》等杂志上发表过宏观经济、货币政策方面的评论文章,在哈佛大学、马里兰大学有过讲座性授课

 

  【财新网】(专栏作家 吴谦立)到底是央企,中国北车中国南车就自己高管涉嫌内线交易而做的自查临时公告充满了衙门文风:通篇只是简单武断地宣布各位高管是清白的,对于实质性的关键情节却只是一笔带过,不仅没有把问题说清楚,反而让人生出更多的疑问。

  就我目前看到的报道,仅就中国北车的临时公告而言,就立即可以产生下列疑问。

  1.公司董事长“在知悉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之后即不再有买入行为”,总裁和董事会秘书“买卖中国南车股票的行为是在知悉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之前发生的”。此处“知悉”的定义是什么,何时“知悉”都没有说清楚。按照媒体报道,2014年7月底,两家企业董事长被召集到国资委开会,随后南北车双方就各自于8月份聘请中介机构进场,起草各自的重组方案,开始筹备重组事宜,并于9月初双方就向国资委提交了各自的重组方案。照此看来,7月底的会议基本上就是向当事人宣布国资委的正式决定,固然可以定义为“知悉”的时间。然而,按照一般政府运作的程序,之前很有可能还有酝酿动议、征询想法、上下级双向反馈意见。如果有,那是什么时候,是否也应该算作“知悉”呢?而且按照董事长买入股票的价格推断,他应该是在7月28日之后购入。即便前述那个会议是在7月31日召开,难道他恰好只是偶然地在上级做出最后决定的三天前购入?对于如此关键的信息,为何只给出一句话的结论,而不是给出交易日期的详细信息——按照常理,这些信息应该是现成的,完全由公司的合规部门掌握,公布出来只会轻而易举地帮助公司领导解除公众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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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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