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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赣三省发展核电的安全风险不容低估

2015年03月10日 17:16 来源于 财新网
长江流域是否应该发展核电,必须考虑到湘鄂赣核电站与欧美内陆核电迥然不同的气象、人口、水源等不能忽视的厂址差异,必须考虑到“小概率事件”一旦发生后,我们是否有确保核污染不会扩散的“兜底”方案和应急措施
王亦楠
王亦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1996年于清华大学电机系取得工学硕士学位,2001年于北京大学科学与社会研究中心取得科技哲学博士学位。自2001年开始一直从事中国能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主要涉及节能(电力系统、煤炭清洁利用等)、新能源(天然气、核能)及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电动汽车与清洁交通、城市垃圾处理、能源管理体制和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等。

  【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亦楠)自2012年10月国务院做出“十二五”不建内陆核电站的决定后,“十三五”成了核电业界重启内陆核电的希望所在。业内一直盛传“湖南桃花江核电站、湖北咸宁大畈核电站和江西彭泽核电站(以下简称“湘鄂赣核电站”)的各项准备工作都按照2016年开工进行”,而最近环保部一些官员也公开表态“十三五要考虑内陆核电”。

  “采取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的核电发展前提。然而,以这一前提重新审视“2016年或将动工”的湘鄂赣核电站,却发现无论是电站选址还是所采用的技术,其安全问题还有一些关键因素亟待深入研究、审慎决策。湘鄂赣核电站均地处敏感的长江流域,其安全风险不容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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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孙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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