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邹佳铭)始于2013年底河南法院进行的刑事案件庭审方式去除被告人“犯罪化标签”改革,被写入了2015年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
2015年5月5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允许被告人不穿黄马甲、不戴手铐、与辩护律师同席参与庭审,在浙江首开“三角形”庭审模式之先,被告人第一次与公诉人平等地分坐在法庭的两侧。这虽然只是庭审布局和被告人待遇的小小改善,反映的却是司法理念和司法文明的进步。但是,被告人和公诉人就此平等了吗?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