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邹佳铭)诚实,无疑是人们公认的一种美德。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但是,唯独在一个领域,人们可能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那就是法庭。
北宋科学家沈括在其所著《梦溪笔谈》中称:“世传江西人好讼,有一书名《邓思贤》者,皆讼牒法也(打官司的方法)。其始则教以侮文(叫人舞文弄墨写诉状),侮文不可得,则欺诬以取之(通过欺诈和诬陷取胜);欺诬不可得,则求其罪以劫之(找对方的罪名进行威胁)”。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