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夏红)我在上一期专栏《日本宪法与新安保法》中,结合最近热点之一、日本新安保法的通过,简单提及日本1946年“和平宪法”的制定过程,也介绍了其核心条款与日本新安保法之间的关系。这之后,我又看了一些资料,其中包括约翰∙道尔的《拥抱战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等书。通过这些阅读,日本制宪的一段辛酸往事跃然纸上,让我觉得大有再说的必要。
美国占领日本后,对“明治宪法”的不满与日俱增。日本投降后,美军的随军手册《日本指南》中,便将“明治宪法”称为“以普鲁士专制政治为父本、英国议会政治为母本,由萨摩和长洲的助产士接生的雌雄同体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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