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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枪口下的日本宪法

2015年08月14日 07:31 来源于 财新网
1946年2月13日,惠特尼准将一行造访日本外务大臣吉田茂及松本烝治,给他们送去了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批准后的宪法草案。日本制定宪法中的这段辛酸方式,到此进入了一个新的段落
陈夏红
甘肃岷县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欧洲破产协会(INSOL Europe)、国际破产协会(INSOL)会员、中国破产管理人网顾问。在《法制日报》开设有专栏“破产法札记”;在《法治周末》开设每周专栏“方寸正义”,并主持每周专栏“欧洲法视界”。 曾协助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完成口述自传《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著有《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政法往事:你可能不知道的人与事》《出没风波里:江平和他的时代》《风骨:新旧时代的政法学人》等作品。编有《破产法信札》(与许胜锋合编)、《钱端升全集》(12卷本)等。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夏红)我在上一期专栏《日本宪法与新安保法》中,结合最近热点之一、日本新安保法的通过,简单提及日本1946年“和平宪法”的制定过程,也介绍了其核心条款与日本新安保法之间的关系。这之后,我又看了一些资料,其中包括约翰∙道尔的《拥抱战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等书。通过这些阅读,日本制宪的一段辛酸往事跃然纸上,让我觉得大有再说的必要。

  美国占领日本后,对“明治宪法”的不满与日俱增。日本投降后,美军的随军手册《日本指南》中,便将“明治宪法”称为“以普鲁士专制政治为父本、英国议会政治为母本,由萨摩和长洲的助产士接生的雌雄同体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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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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