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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通”办法为何删去“北向通”无投资额限制表述

2017年06月24日 12:4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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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出于弹性管理的需求,和对将来“南向通”推出的考虑
程实
经济学博士,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董事总经理、研究部主管。他带领的研究团队覆盖全球宏观、市场策略、固定收益和行业研究,是亚洲地区知名度和影响力俱佳的专业投行研究团队,2017、2018年连续上榜II(机构投资者)权威评选的“大中华地区最佳分析师团队”。程实个人研究领域是全球宏观和金融市场,是香港市场深具影响力的一线首席经济学家。他同时担任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盘古智库学术委员,香港中文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金融硕士导师。获得专业奖项包括: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中国工商银行首届“大行工匠”、全国金融图书最高奖“金羊奖”等。

  【财新网】(专栏作家 程实 特约作者 涂振声 李月 曲鸿)人民银行近日正式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当中,原来在《征求意见稿》中,“北向通”没有投资额度限制的表述在《暂行办法》中被删去。我们认为这是出于弹性管理的需求,和对将来“南向通”推出的考虑。不过,从投资人的业务范围和使用资金的限制来看,“北向通”的安排都是较为宽松的,相信有助于鼓励各种投资到境内债券市场的产品推出。同时,在答记者问的新闻稿中,人民银行也明确了境外投资者在名义持有人和多级托管制度下的实际权益和法律权利,这将有助于消除市场忧虑,并有利于「债券通」顺利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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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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