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同业存单新规今日实施 对市场影响不大

2017年09月01日 09:30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明确同业存单期限不超过1年对同业存单市场的影响不大。目前,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量和余额均相对较少
孙国峰
孙国峰,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并兼任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国家重点培育高端智库首席专家。经济学博士,研究员,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经济系客座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贸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会长,央行青联副主席,中国城市金融学会、中国农村金融学会、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外汇指导委员会(CFXC)委员,中国金融论坛创始成员兼学术委员,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国际清算银行客座研究员。在国际著名的美国帕尔格雷夫出版社出版2部英文专著,在中国出版4部中文著作。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等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

  【财新网】(专栏作家 孙国峰)为引导同业存单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将同业存单的期限明确为不超过1年,取消2年和3年期同业存单,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

  此次将同业存单的期限明确为不超过1年,有利于适当缩短同业存单业务期限,促使同业存单回归其调剂金融体系内部资金余缺的本质属性,避免金融资源长期在金融体系内流转,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同时,也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中“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的要求保持一致。此外,通过鼓励金融机构发行1年期(含)以内的浮动利率同业存单,并参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定价,也有利于进一步培育货币市场基准利率。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翔宇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