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思远)
北京证监局的三次喊话
2017年9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证监局”)向贾跃亭下发了《关于对贾跃亭的监管关注函》(京证监发〔2017〕256号),明确要求贾跃亭在见文后立即回国,稳妥处置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
2017年12月5日(发文日期为12月8日),北京证监局向贾跃亭下发《关于对贾跃亭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认为其拒绝履行对上市公司无息借款的承诺,置公司风险于不顾,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构成违反承诺、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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