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邓学平)最初看到“保姆纵火案”关于辩护律师退庭等各种争议的消息,我基本是持一个“五五开”的立场。什么意思?大前提是,一名律师在法律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如果一个人做了坏事,就不允许律师辩护,一个律师敢于为一个坏人辩护、替一个坏人说话,那律师也是一个“坏蛋”,那么,这种看法显然还是过于幼稚,距离法治精神相差甚远。其实,律师敢于在这种备受关注的案件中提管辖权异议,需要很大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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