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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者的担当与无辜者的命运

2019年03月12日 10:46 来源于 财新网
目前的司法模式造就一个奇葩的法律现象,即“留有余地的判决”,那些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可以宣告被告人无罪的案件,以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的裁判宣告结束
刑事诉讼的目的不只是惩处犯罪,还要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然而,运行多年的刑事司法体制,公检法早已形成流水作业的工作模式。面对命案的发生,被害人家属喊杀之声不绝于耳,办案部门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专栏作家 周浩)2011年贵州省湄潭县湄江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男子死于家中。与其一起回家的情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陶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后被起诉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审理时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最终在被害人家属的谩骂声中,宣告被告人无罪。

  时隔两年,真凶落网。听到这个消息后,此案的主审法官张海波如释重负,这说明当年的无罪判决没有问题。2019年3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决定,分别为审理此案的合议庭和主审法官张海波荣记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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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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