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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介vs非法金融:准确识别P2P涉刑案件

2020年03月31日 15:1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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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最高检发布第十七批三个指导性案例,其中,杨卫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将P2P网贷信息中介业务与非法金融进行区分,为识别和判断P2P是否涉刑,提供了规范的操作指引

  【财新网】(专栏作家 周浩)近年来,金融犯罪呈现持续高发态势,涉众型金融犯罪尤为突出,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持续增加。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达到10384件23060人,同比分别上升40.5%和50.7%。

  2020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七批三个指导性案例,均为金融犯罪案件。其中,杨卫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检例第64号),将P2P网贷信息中介业务与非法金融进行区分,为识别和判断P2P是否涉刑,提供了规范的操作指引。

P2P涉刑须满足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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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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