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董峥)7月16日,发改委印发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首次提出,将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个人破产制度,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也就是借款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债务调整,对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目前中国还仅有企业破产法,其他国家和地区普遍都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而个人即便是负债累累无法偿还,却不能通过“破产”的方式,暂时摆脱债务困难以期待“东山再起”的机会,也造成了大量的债务人成为“老赖”的欠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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