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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该立法还是取消

2019年08月13日 10: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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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国家借房地产税立法的契机,清理、整合以房地产为对象的多个税种,并先行停征充满争议的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公开数据测算发现,实施25年的土地增值税,效果与当初的预设目的——房地产调控和增加财政收入——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图/视觉中国
唐大杰
赛意企业研究所研究部主任、武汉大学财税和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多年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涉及行业有快速消费品、IT信息技术、电子金融以及咨询行业,近年从事企业研究和相关咨询工作,关注财政和税收、企业劳动关系的法治进程等领域。

  【财新网】(专栏作家 唐大杰)1994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中对土地增值收益征收土地增值税。按照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30%~60%不等的增值税。

  今年7月16日,财政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加快了土地增值税立法工作的节奏。近两年全社会注意力都集中在房地产税立法上,今年初国务院立法计划中突然增加了土地增值税法,令相关人士感到惊讶。笔者多年来跟踪房地产领域的税收立法,希望国家借着房地产税立法的契机,清理、整合以房地产为对象的多个税种,并先行停征充满争议的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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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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