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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新机制的政策逻辑

2019年12月18日 10:3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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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中期政策利率的理论机制,是LPR新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前提,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给予市场定价空间,有利于打好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持久战
郭栋
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银行副研究员,金融四十人青年论坛会员。硕士导师,对外经贸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债所研究员。研究方向国际金融和货币政策,出版专著:《基于货币回流的利率债市场开放》(人民大学出版社)、《城市项目融资案例研究》(商务出版社)。研究奖项:银保监会2018年度银行业保险业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2019年中债估值杯二等奖等。从业经历:曾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和南美等从事10多年矿业融资开发和国际规划,现任职国家开发银行资金部,从事境内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发行和产品设计。专栏研究为个人学术观点,与机构无关。

  【财新网】(专栏作家 郭栋)人民银行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简称LPR新机制),对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初见成效。2019年9月20日1年期LPR报价比前月报价下降5BP,将前期降准形成货币政策“数量红利”转换为支持实体经济的价格信号。

  LPR新机制是央行中期政策利率的中国实践,具有成体系的理论研究支撑其政策逻辑。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孙国峰(2016)提出在中国实践中期政策利率的理论机理,并基于商业银行两部门决策模型论证了人民银行中期政策利率对商业银行贷款数量和利率的引导效果优于短期利率。孙国峰(2017)强调中期政策便利(MLF)发挥中期政策利率作用,其政策功能与当前的LPR新机制目标一致:“通过调节向金融机构中期融资的成本影响其贷款利率,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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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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