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田成有:立法者要比任何人都“认真对待权利”

2020年03月25日 16:12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人对法的信仰,不是去信仰由人制定的死的规范,而是信仰法律规则之中蕴藏着重要的价值
田成有
财新网“成有论法”专栏作家。云南富源人。云南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云南财经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副院长、云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现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出版过《法官的人生》、《法官900句忠言》、《法官的修炼》、《守护正义》等专著。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成有)一部法规的重点乃是“明确、具体、肯定”地告诉人们,什么事是该做的?什么事不该做?权利是什么?义务是什么?

  没有权利、义务的规定,就不能叫法律。作为立法者,必须紧紧盯住权利、义务进行规制。

  那么,权利是如何被规制的呢?是“天赋”的?还是被“创造”的呢?

  盛行于欧洲17、18世纪的古典自然法学派认为“天赋人权”,在国家与法律产生之先,权利就已存在。如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中,每个人对于他人都是狼,每个人都有使自己的生命和肢体免遭他人侵犯的“自然权利”。洛克认为,为了克服自然状态所存在的种种缺陷和危险,人们才缔结契约,组建国家,但人们在建立政权时,依然保留他们在自然状态中所拥有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并非全部交出。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许金玲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