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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稳定中的角色

2020年04月18日 15:2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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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是中央政府金融监管的代言人;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推动者;是金融风险处置的领导者
李曙光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联席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终身外籍会员。曾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企业破产法》、《国有资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等立法起草工作。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曙光)一直以来,我都想写一篇文章讨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我国金融稳定中的角色这一问题。中国金融监管体制这几年总处在变动之中,中国人民银行虽然不像英美法系国家的央行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在中国式市场经济体制中却作用独特,一般性的探讨是说不清楚这个问题的。因此,这篇文章的写作就拖了下来。今天,借写这篇序言的时机,我简单谈谈我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首先,讨论一下本主题的两个角色背景。

  背景之一,是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央行的普适性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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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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