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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董事安排:《我的经验与教训》读书笔记(1)

2020年04月20日 15:2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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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董事人数对等,中间安排1位甚至多位仲裁员董事,由具有权威性和中立性的董事,担任裁判者,居中平衡双方利益,在出现矛盾和僵局的时候,做出中立判断
李寿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并购重组、企业上市等法律业务。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兼任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副会长、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隆基股份独立董事、中国保险资管协会私募基金及股权投资计划评审专家等。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律师、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寿双)苏世民先生的新书《我的经验与教训》,最近特别风靡。入手一读,你苏大爷果然还是你苏大爷,人生大赢家,很多经验心得值得反复学习。其中该书在第四章提到的基金收购USX公司运输资产的董事会安排,就颇具创意,非常值得借鉴。

  USX始于著名的美国钢铁公司,后来公司多元化发展,收购很多业务,其中包括马拉松石油公司,更名为USX。但公司问题很多,特别是罢工使公司陷入瘫痪。这时候,另一位华尔街知名坏大爷卡尔伊坎出手了,买入大量公司股票,要求公司做出改变,提升股价。公司管理层不愿意跟卡大爷沟通,决定出钱接了卡大爷的“绿票讹诈”(Greenmail),因此,打算把运输业务卖掉,筹款付赎金。但USX希望剥离运输业务获得资金,却又希望保住这块业务的控制权,继续维持这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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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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