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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场外质押质权实现路径

2020年11月16日 22: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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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场外质押触发行权事件时,没有场内质押的实现机制,如何行权实现质押权人利益呢?
李寿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并购重组、企业上市等法律业务。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兼任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副会长、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隆基股份独立董事、中国保险资管协会私募基金及股权投资计划评审专家等。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律师、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寿双 特约作者 王晓岑)上市公司股票场外质押触发行权事件时,没有场内质押的实现机制,如何行权实现质押权人利益就成了一个非常大的难题。本文根据作者实际处理问题的经验,旨在分析介绍上市公司股票场外质押情况下,如发生债务人违约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通过处置质押股票实现质权的路径。根据出质人的配合程度,我们将实现路径分为以下两类:

自行协商处置

  出质人与质权人沟通采用自行协商处置方式处置质押股票,具体处置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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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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