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民法典》对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重大完善

2020年07月06日 11:17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民法典》从法律上消除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不确定性,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必将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历史上的里程碑
2020年7月5日,湖北襄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书。5月29日,《民法典》颁布的第二天,中央政治局就举行了专题的“集体学习”。图/人民视觉
陈利浩
九三学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资源环境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促进技术创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政协第十一届常委、研究咨询委员会委员、提案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监事长;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利浩)5月29日,《民法典》颁布的第二天,中央政治局就举行了专题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相比于原《物权法》,《民法典》在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部分删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间限制。在第二编“物权”部分的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