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曙光)一、为什么要成立破产法庭?
早在1995年,在国家经贸委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的有关“中国国有企业破产与重组”政策项目中,我就在给中央政府的报告中提出过建议,考虑到破产案件的复杂性与专业性,应在各级法院设立专门的“破产案件审理庭”,进而成立独立的破产法院,以促进破产法的实施。但在当时因为是政策性破产时代,成立破产法庭的时机并不成熟。直到2019年,从1月份开始,全国第一家破产法庭即深圳破产法庭挂牌成立,这种情况才有了重大突破。2019年共有7家破产法庭挂牌成立,分别是在深圳、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温州、杭州,后来陆续又有5家破产法庭挂牌成立,厦门破产法庭是第12家挂牌成立的破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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