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国际借鉴:国债一级交易商机制的国别选择与制度逻辑

2021年02月23日 16:21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成熟的一级交易商制度是国债发行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有助于实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共同目标,选择标准的竞争性有利于优化承销团成员结构
郭栋
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银行副研究员,金融四十人青年论坛会员。硕士导师,对外经贸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债所研究员。研究方向国际金融和货币政策,出版专著:《基于货币回流的利率债市场开放》(人民大学出版社)、《城市项目融资案例研究》(商务出版社)。研究奖项:银保监会2018年度银行业保险业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2019年中债估值杯二等奖等。从业经历:曾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和南美等从事10多年矿业融资开发和国际规划,现任职国家开发银行资金部,从事境内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发行和产品设计。专栏研究为个人学术观点,与机构无关。

  【财新网】(专栏作家 郭栋)本文选择国债一级交易商制度为研究对象,对全球国债发行的国别制度选择进行分析,发现:国债一级交易商制度适用性强,国别选择范围包括发达经济体、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公共债务比率的高低不是决定性因素,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和支付系统条件等是制度选择的约束条件。结合国情的思考:一是成熟的一级交易商制度是国债发行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二是一级交易商制度有助于实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共同目标;三是国债一级交易商选择标准的竞争性有利于优化承销团成员结构。

一、概念理解:一级交易商制度的定义与角色定位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