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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子商业模式不宜认定为贿赂

2015年05月07日 10:28 来源于 财新网
“免费设备加独家试剂供应模式”是一个商业模式,这个模式本身与商业贿赂行为是不能划等号的
陈立彤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福特公司前亚太区合规总监,著有《商业贿赂风险管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担任中兴康讯的独董及出口委员会委员;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钱伯斯与The Legal 500上榜律师。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立彤)据媒体报道,国家工商总局西门子旗下医疗部门涉嫌“贿赂”医院,使用其高价设备产品一事展开调查,涉及多达1000家医院。西门子具体“贿赂”的方式为通过捐献医疗设备的方式,换取院方在此器材上独家使用公司开发的化学试剂(下称“免费设备加独家试剂供应模式”或“免独模式”)。针对媒体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家工商总局没有展开对西门子公司商业贿赂的调查,也没有接受相关媒体的采访。

  “免费设备加独家试剂(或者其他耗材)供应模式”或“免独模式”作为商业贿赂被查处在中国不是第一次,但我认为工商部门不应该把“免独模式”当成商业贿赂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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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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