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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规请勿削足适履

2015年11月10日 10:49 来源于 财新网
如果非要用偷窃之类的行为作比,毋宁说传统出租车特许经营体制原先抢走了本属于民众的蛋糕,现在仍然不准大家取回来。这个“蛋糕”就是民众的出行方式选择权、劳动和经营自主权
王军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主要讲授商法、公司法、侵权法、房地产法等课程,关注投融资法律、国企改革、出租车管制、律师专业伦理等。

  【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军)摘要:网约车不是传统的出租车,正如我们不能无视蒸汽磨和手推磨带来的分工和组织变化。尽管如此,网约车是否为“出租车”其实并非问题的关键。关键问题是:我们应不应该用现有的出租车监管体制监管网约车及其平台?

  11月7日笔者应邀参加交通运输部举办的“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座谈会”。通过研讨和交流,与不同观点的政府官员和专家深入交换了意见。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尽管在基本的事实、理论和法律问题上仍有较多分歧,但在新规应当改善城市出行、提升服务安全、平衡各方权益等方面,大家是有高度共识的。鉴于会议上的发言比较分散,也无法对感兴趣的观点一一回应,现将我的主要看法加以总结和补充,以供感兴趣的读者参考、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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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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