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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纳入表外理财的监管意图和影响

2016年11月08日 11:2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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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框架纳入表外理财则直击监管本质,MPA框架不纠缠于表外业务的具体科目,而是直接限制其规模增长,虽然简单粗暴,但是直接有效
万钊
万钊,经济学博士,现就职于招商银行金融市场部,任高级分析师,主要负责宏观、利率和汇率的研究分析。曾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和中信证券总部。

  【财新网】(专栏作家 万钊)近期有一则传闻,叫做“关于将表外理财业务纳入‘广义信贷’测算的通知”,讲到在央行MPA框架内扩大广义信贷指标的统计范围,在已有各项贷款、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入返售资产、存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等五个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表外理财资金运用项目。相关解读已有很多,但是考虑到货币金融体系比较烧脑,仍有细节需要厘清。

  表外业务派生债务,而不一定派生货币,加剧流动性风险

  表外业务,顾名思义就是不计入银行的贷款规模,具备“直接融资”的特点。比如银行A发行了一款表外理财,向居民募资后以同业理财形式投给银行B,最终由银行C投给了企业。这笔业务的本质就是居民的资金以“直接融资”的方式投给了企业。

  图:表外理财示意图,笔者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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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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