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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佳铭:刑辩律师的是与非(下)

2020年03月03日 09:58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辩护律师的职责决定了他不是通过展示个人魅力,获得听众认可的演说家,而是说服法官,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结果的辩护人
邹佳铭
法学博士,牛津大学访问学者,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主任,专业领域为刑事辩护,2015年获得ALB评选的"ALB2015年最佳女律师"称号;2017年被ALB评选为“2017年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

  【财新网】(专栏作家 邹佳铭)

  五、刑辩律师不是法庭的演说家

  社会大众对刑辩律师的认识大多停留在口若悬河、侃侃而谈的形象,但是,真正进入到这个行业或者听过庭审的人都知道,中国的刑事审判并不是完全的对抗制,不存在英美法庭中最精彩的交叉询问程序,公诉人出示书面材料举证占据了庭审的大部分时间,整个庭审大多是琐碎、繁琐的,最有对抗性的就在法庭辩论阶段。

  在质证阶段,证人很少出庭,律师经常陷入无人可问、说话受限的受掣肘境地,很多问题只能集中在法庭辩论阶段解决。但是,由于质证中留下的问题太多,有的案件还会在庭审过程中产生新的问题,这就容易使得辩论成为关于事实、法律、程序、情绪等的总爆发,如果辩护律师没有很好的控制能力,就会偏离案件本身,成了辩护律师的个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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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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